江宁区建筑业协会召开第四届十三次常务理事会 |
发布时间:2018-05-15 浏览次数:5945 |
江宁区建筑业协会召开第四届十三次常务理事会 4月26日,江宁区建筑业协会第四届十三次常务理事会在南京润华市政公司召开,全体常务理事参加了会议,区建工局潘有为局长、严斌副书记应邀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中心议题就是讨论学习住建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会上润华市政公司董事长刘祥龙介绍了公司发展情况,并播放了公司宣传片。 宋守君副秘书长组织学习了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原文,并就如何结合江宁区建筑企业特点提出贯彻学习意见。 与会理事单位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本区信用管理现状进行交流,会上朱本根会长针对如何贯彻住建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宏亚集团公司近几年来在企业信用管理方面的经验与大家进行了共享,区建工局严斌副书记就企业信用管理的重要性和有关要求对与会施工企业提出意见。 区建工局潘有为局长作了重要讲话,潘局长首先肯定了这次会议主题选的好,紧紧围绕着当前企业发展的需要,大家讨论非常积极踊跃,互相学习交流,会议开的很好,建议下次再选一个“招投标”主题进行学习讨论,最后潘局长强调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企业的信用管理。企业自身要加强信用管理,建工局也要创造条件,在质量、安全、市场行为和房建、装饰、市政开展各类别的评比通报,为企业多提供信用加分机会;二是围绕千亿级产值目标加快企业发展;三是区建工局继续加强对本区企业的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江宁区建筑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