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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信力工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28 浏览次数:3372

 

南 京 建 筑 业 协 会

宁建协(2011)第20号


关于开展“公信力工程”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南京市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宁委组建(2011)63号《关于在住建系统社团组织中开展“公信力工程”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建筑业行业党建工作,提升建筑行业的社会公信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现就协会开展“公信力工程”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公信力工程”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综合运用宣传引导、制度规范、监督评价、奖惩配套等多种手段,全力建议以“倡导公平正义、践行诚信服务”为主题的“公信力工程”,进一步铸造建筑行业“公平正义、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 活动目标
    按照市住建委要求,建筑行业要率先行动,到今年底基本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通过会员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全面推行“公信力工程”活动,提升建筑行业的社会形象。
三、 活动办法
    1、 组织调查摸底。协会将深入企业开展调查摸底,了解会员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听取会员单位意见、建议。
    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公信力工程”活动的目的和意义。通过网络、会刊等形式深入进行党建知识、诚信经营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始终坚持正确的经营发展方向。
    3、组建一批党组织。根据摸底情况,积极开展党建活动,对未组建党组织的成员单位协助、督促完成组建,保证年底前完成市住建委组建、统建全覆盖的要求。
    4、创建工作载体。根据企业特点和党组织及党员队伍实际,广泛开展“诚信经营我带头”、“推动发展我在前”、“服务群众我先行”等多种多样的各具企业特色的创先争优活动,调动激发广大从业人员的参与热情,提升“公信力工程”活动实效。
四、活动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公信力工程”建设既是当前和今后几年必须切实抓好的一项政治工作,又是企业在市场中提升竞争能力的一项重要手段。协会主要负责人将负起组织协调的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同心协力,活动落实的良好局面。
    2、狠抓落实。各会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此项工作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已建有党组织的企业在10月15日前将党组织负责人及联系人名单报协会。未组建党组织的企业在10月20日前将组建计划报协会。
    3、广泛宣传引导。协会将通过多种形式对活动进行宣传,树立在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展示会员单位和广大党员的良好社会形象。

南京建筑业协会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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