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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一一年度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14 浏览次数:3749

在宁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加强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工作个人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单位申报条件
    1、必须为南京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2、全面完成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指标。
    3、本年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未发生一般等级以上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4、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完善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达标,省、市级文明工地创建业绩突出(附复印件)。
    5、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出席率不低于85%。
二、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原则性和责任感,能够熟练掌握、应用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具备较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章制度。
    3、本年度所管理的工程项目,未发生一般等级以上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且未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行政处罚处理。
    4、所管理的单位工程业绩突出,至少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文明工地一项称号(附复印件)。
三、评比方法
    各单位认真对照评比条件进行酝酿推荐,由安全分会会长办公会进行集体讨论,报送南京建筑业协会审定。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12月10日止。
五、相关要求
    1、本次共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00名、先进个人150名。
    2、参与评选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一、二),并对照评选条件撰写800字以上的业绩材料。相关附件按照“附件资料装订顺序”(见附件三、四)的要求统一使用A4纸型装订,并在档案袋上加贴封面(见附件五、六)。
    3、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报资料和电子版报南京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地址:解放南路八宝东街1号432房间,电子邮箱:
aqfh44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表.doc

南京建筑业协会
二O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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