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建设科技创新人才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培育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1-17 浏览次数:1847 |
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建设科技创新人才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培育工作的通知 中施企协科委字〔2023〕8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理念,培养和造就工程建设科技发展事业青年后备军,我会决定继续开展“工程建设科技创新人才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培育工作,遴选一批素质优良、堪当重任、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工程建设企业一线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推荐程序 各行业工程建设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筑业协会(施工行业协会)负责本行业、本地区的推荐工作。 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由集团公司总部负责组织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优秀的科技创新潜能,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创新前景,在工程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并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三)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任职要求 1.担任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科技部门业务主管及以上职务;总承包一级企业科技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2.担任甲级勘察设计单位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3.担任国家技术中心研发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省级技术中心需担任副主任及以上职务;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研发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4.担任过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或者省部级科研课题负责人。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客观、准确、完整、真实,文字介绍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申报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作为创新业绩证明的科技成果或工程项目,申报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一)申报表(附件1); (二)主要科技创新成绩介绍(限2000字); (三)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或证明材料; (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注册职业资格证书; (五)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包括科技研发项目合同(任务书)或立项批准文件; (六)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设计奖或专利奖证书; (七)省部级(含)以上工程质量奖证书及担任获奖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文件; (八)授权的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省部级工法等证书; (九)参与编写的国家、行业、地方或团体标准规范,包括封面、目录及参编单位和编写人员页; (十)发表的SCI、EI、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以及公开出版专著,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首页; (十一)省部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或称号证书; (十二)近三年参与省部级(含)以上学术会议并做主旨交流报告的邀请函或通知,限10件; (十三)社会兼职证明材料(各协会或学会任职情况)。 以上材料需提供PDF电子版,并分别按上述序号和内容命名,统一拷入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命名)。 五、其他事项 (一)各关联协会推荐的青年拔尖人才数量不超过50名; (二)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中央企业的集团公司总部推荐的青年拔尖人才数量不超过30名; (三)各推荐单位应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并于3月15日前将推荐函(盖章扫描件)、汇总表(Word版,附件2)和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sqxkjj@163.com,邮件主题为“2023青年人才+推荐单位”。 六、联系方式 闫敏 010-63253481 孙鹤 010-63253419 附件:1.“工程建设科技创新人才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表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