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签证管理的重要意义 |
发布时间:2010-09-30 浏览次数:8246 |
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签证管理的重要意义
李淑君
案例介绍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承建一幢商住综合楼工程。双方约定合同造价为2000万元,工期为400天,工期延误的违约金为每天2万元。施工过程中,由于发生塌方返工、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事件,工程未能按期竣工,工期延误约400多天。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迟迟不进行结算。
施工单位起诉到法院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500多万元及相应利息。建设单位提起了反诉,要求施工单位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800多万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施工单位未能提供工期顺延的所有相关签证凭证,导致最终承担工期延误300多天的违约责任。
律师视点
承包人起诉发包人索要工程价款时,发包人一般主张施工质量存在问题,或者承包人存在工期延误,应当适用合同的违约和索赔条款,目的是要抵销和吞并发包人应支付的工程款。上述案例中,发包人就针对工期延误提出了反诉。
承包人针对发包人的反诉,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具有工期顺延的正当理由。上述案例中,只要承包人在出现工期顺延事实及时办理签证,就可以在诉讼中处于主动地位。但遗憾的是,该承包人当时没有签证意识。
案例启示
“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是施工单位实现利益时普遍采用的策略。但仍有部分施工单位忽视签证工作,导致丧失很多利益。因此,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程签证的管理。
签证是工程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工期顺延、价款调整等事实意思一致而达成的补充协议。签证是施工单位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实现预期利益的重要手段。
一、签证的情形
合同履行中所有发生工期延误、价款调整或损失发生的事实均应当签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开工延误的签证。在实践中通常由于开工不具备条件而导致开工延误,如“三通一平”未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居民动迁工作没有及时做好。
我们曾经碰到过这么一个案例:某施工单位承建一个商住综合楼工程,在按照要求进场时,发现施工范围内部分居民尚未迁走,施工单位只能先进行部分地块的施工。在这种情形下,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签证,签证内容包括要求工期顺延和要求赔偿因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的签证。遗憾的是该施工单位当时未及时提请签证,导致后来发生工程款纠纷诉讼时在工期问题上处于较被动地位。
2.工期延误的签证。造成工期延误的事实包括: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不可抗力;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我们在给施工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时曾办过这样一个案例:某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碰到了雨雪交加的恶劣天气,不得不暂停施工,在此情形下,我们建议该施工单位立即向发包人发出工期顺延的通知。一年后工程竣工,双方进行结算时,发包人提出了工期延误问题,施工单位出具了上述工期顺延的签证,免除了工期延误的责任。
3.价款调整的签证。导致工程价款增加的情形包括工程量增加、质量标准提高、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
举个案例:施工单位承建某建设单位行政办公楼和备品备件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对备品备件库进行了重大设计变更:层高由2层变更为6层。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对合同价款和工期进行补充约定,但建设单位未予理睬,后施工单位采取停工措施,最终促使建设单位签订了补充协议。
4.窝工停工损失的签证。导致窝工停工的情形包括:非施工人原因停建、缓建和返工;发包人未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发包人未提供施工协助;工程师指令错误或迟延等。
5.工程量确认的签证。合同价款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让工程师确认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量。这样有利于缩短审价期限,结算时争议的问题也相对较少。
二、签证注意事项
1.首先要转变观念
在施工过程中,往往由于怕影响到与发包人之间的关系,而导致承包人不敢签证。施工单位要认识到签证是合同赋予承包人的权利,是承包人进行合同管理的例行工作,而并非是影响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关系的非正当行为。而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办理签证保留证据,总比在竣工结算时为大量争议事项争得面红耳赤要好的多。
2.注意签证技巧,手段灵活
运用现代公关技巧进行签证。要注意提出签证的时机,如在双方关系融洽时提出签证。在对方不同意给予书面确认的情形下,灵活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
3.签证要及时有效
签证要及时,要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签字权人提出。签证内容要明确具体,不应模棱两可。同时要有权签字的人签收或是加盖公章,否则签证所涉及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4.妥善保管好签证凭证
签证凭证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妥善保管好所有的签证单、会议纪要、往来信函、月形象进度表、质量评定表等资料。
作者单位: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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