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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筑业农民工看大病 最高可报销29万元

发布时间:2012-11-27 浏览次数:2758

 

南京建筑业农民工看大病 最高可报销29万元


   【本刊讯】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即日起,南京市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除了提高门诊待遇,还提高了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今后,建筑业农民工看大病最高可报销29万元,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治疗和肾移植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等。
    目前,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看大病医疗保险门诊,起付标准为300元,300元以上至800元之间的费用,基金支付40%,8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自理。根据新政,南京市取消了建筑业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门诊起付标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800元以内、符合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由40%提高至60%,在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由40%提高至50%;800元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不予以支付。
    另外,建筑业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住院、门诊大病、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符合支付范围的费用,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29万元。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且领取市民卡后,在规定期限内享受一次免费体检,体检费用从大病医疗互助保险资金中列支。
    据了解,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累计有32.6万人,建筑业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互助保险费有两种缴费方式,由建筑企业自主选择,建筑业农民工个人无需缴费
。  

                                                    (肖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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