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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O一O年度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2 浏览次数:5596

宁建协[2010]034号

在宁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经研究决定,开展二O一O年度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单位评比条件
    1、为南京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2、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项目标、指标。
    3、本年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未发生一般等级以上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4、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完善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达标,省、市级文明工地创建业绩突出。
    5、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出席率不低于85%。
二、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原则性和责任感,能够熟练掌握、应用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具备较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章制度。
    3、本年度所管理的工程项目,未发生一般等级以上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且未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处罚。
    4、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业绩突出,所管理的工程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称号。
三、评比办法
    各单位认真对照评比条件进行酝酿推荐,由安全分会副会长单位,进行集体讨论,报送南京建筑业协会审定。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元月8日止。
五、相关要求
    1、本次共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00名、先进个人150名。
    2、参与评选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一、二),并对照评选条件撰写800字以上的业绩材料。统一使用A4纸型打印装订,并在档案袋上加贴封面(见附件三、四)。
    3、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报资料和电子版报南京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地址:解放南路八宝东街1号441房间,电子邮箱:aqfh44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先进单位申报表.doc

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doc

“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doc

南京建筑业协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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