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第十六期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11-19 浏览次数:3290 |
关于举办2015年第十六期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根据江苏省建管局《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苏建管质〔2007〕91号)精神,经研究,定于2015年12月29日-30日举办第十六期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即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止,企业携带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及有效期前三个月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员1寸证件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到南京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八宝东街1号4楼432房间)报名。电话:84621059,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交费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24日。 2、地点:南京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八宝东街1号4楼6号窗口)。 三、上课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29日-30日。 2、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题型为客观题。考试成绩以笔试成绩与上课考勤相结合。 五、延期办理 1、登录江苏建筑业网(http://www.jscons.gov.cn/)的行业监管信息平台进行延期上报。 2、继续教育考核合格者,由所在企业统一携带单位介绍信、三类人员延期申请表、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到南京市八宝东街1号432办公室办理延期手续。 六、其它事项 1、证书过有效期的,不得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不得办理延期手续。 2、培训考试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如有代考,一经查实,3个月内不得延期申报。 南京市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 南京市远翔建筑管理培训中心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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