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业绿色施工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京市建筑业协会
二○一六年六月一日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业绿色施工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建协(2016)第22号
各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按照国家关于绿色发展理念及节能减排要求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强我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绿色施工管理,促进我省建筑业的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形成一批以绿色施工为先导的、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选活动接轨,推动我省广泛、深入开展绿色施工活动。应广大会员单位呼声,根据省协会六届七次会长办公会和五次常务理事会决议,从2016年开始,开展江苏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的评价工作。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和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等有关推行绿色施工的技术经济政策及要求,现将《江苏省建筑业绿色施工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遵照执行。〖苏建协(2012)第89号〗文件同时作废。
附件:《江苏省建筑业绿色施工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江苏省建筑业绿色施工评价实施办法(试行)》.doc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